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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38
- 處分日期
- 2023/07/27
- 違規日期
- 2022/01/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北市政府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臺北市廢乙清字第****號),惟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後段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三四六巷二十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光華段0263-000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