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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30054
- 處分日期
- 2022/03/25
- 違規日期
- 2022/01/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11年1月12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聯合稽查,經查貴社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稽查時營運中,由負責人黃先生陪同,現場堆置若干數量廢塑膠(R-0201),且發現有廢塑膠再利用之行為,惟查貴社未具有再利用業者身份,逕行收受廢塑膠再利用,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前,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七甲里南丁路七○二巷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七甲里南丁路七○二巷四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