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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53
- 處分日期
- 2021/01/27
- 違規日期
- 2019/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H4314176)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廢水處理程序中產出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有害廢棄物,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略以):「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惟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07年6月開始申報貯存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遲於109年11月清運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新北園路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新北園路二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