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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9-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9/17
- 違規日期
- 2020/08/21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本局於109年6月12日執行「109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臺中市」辦理土壤採樣檢測結果,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達2,59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毫克/公斤);鉻濃度達281及613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50毫克/公斤);鎳濃度達386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毫克/公斤)。二、景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家具製造業,且過去曾使用重油,廠區土壤檢測出總石油碳氫化合物、重金屬鉻及鎳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顯係該公司營運、操作行為導致污染物洩漏或排放致造成土壤污染;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條第15款規定認定為污染行為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獅路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