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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太企業社

文號
44-108-09002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9/19
違規日期
2019/06/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108年8月13日函申請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8年5月29日高市經發商字第10860862900號所在地變更核准函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發現貴事業機構地址及負責人住址分別於108年5月29日及108年5月13日變更,惟貴事業遲於108年8月13日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未於變更(108年5月29日、108年5月13日)後30日內(108年6月29日、108年6月13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文仁街九六巷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王生明路23巷61-3號
統一編號
1710288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