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9-070019
- 處分日期
- 2020/07/21
- 違規日期
- 2020/02/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2月8日9時10分派員檢查貴公司清運車輛(216-N6)載運散熱片(長290公分X寬130公分),超過進廠規定尺寸 (長80公分x寬40公分x高10公分),不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條第五項規定,予以部分遣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中民路六五九巷一六弄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 6 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