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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4001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4/23
違規日期
2018/02/2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107年2月28日14時00分時在本市前鎮區盛興段一小段1586地號等3筆施工區作業時,於施工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本市前鎮區英德街737巷內)發現該工地內從事瀝青燃燒熔融舖設工程,現場並未有裝設防制設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一八號一二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盛興段一小段1586地號等3筆
統一編號
630039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