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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1-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7/05
- 違規日期
- 2022/04/1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本府業於111年3月10日府環水字第1110058103號函核定貴公司「台藥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第3次變更)」,於第七章污染控制目標及方法(表7.3-5)中表示雙向抽除設備設置操作時間為每日8小時。第十二章計畫執行期程,表12-2(第三次變更計畫期程規劃)中,AS/SVE系統設置及模場試驗規劃於111年4月完成。(二)貴公司111年5月13日台環字第22051301號函中表示,AS/SVE系統設置及模場試驗執行期程至111年4月10日止,因受疫情影響,向本府申請展延至111年5月31日。(三)本府委由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5月12日進行貴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場址巡檢,發現貴公司DPE及P&T設備故障無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和平街三六、三六之一號、油管路二段三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和平街三六、三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