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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3/07
- 違規日期
- 2024/08/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瀝青拌合程序(含堆置場)-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2965-07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是時貴公司旋轉式乾燥爐E013作業中,查其防制設備-廢氣焚化爐A008運作中,惟該廢氣焚化爐因破損導致爐內廢氣未妥善收集,貴公司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應密閉收集),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里太平東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太平東路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