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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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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20010
- 處分日期
- 2019/12/04
- 違規日期
- 2019/09/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林口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管制編號:F17B3307),經查發現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潤滑油(D-1703)委託清除處理,惟未於清除處理前先與受託清除者及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九路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九路2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