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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違規日期
- 2021/08/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第三廠從事粉末冶金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3日查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情事如下:該廠從事粉末冶金作業,產生閃火點小於60℃廢液(C-0301,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貯存於廠房內9桶,惟未依規定每桶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期限: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中埔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中埔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