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台灣保來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台灣保來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廠

文號
40-110-11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11/02
違規日期
2021/08/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第三廠從事粉末冶金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3日查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情事如下:該廠從事粉末冶金作業,產生閃火點小於60℃廢液(C-0301,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貯存於廠房內9桶,惟未依規定每桶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期限: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中埔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中埔一號
統一編號
5029050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