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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17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違規日期
- 2021/07/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7月10日18時51分依陳情人所指地點查察,稽查時於該廢棄物貯存地點發現貯有廢塑膠、廢紙、廢容器等,經查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2.已當面告知現場人員已違反上述條款,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二九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29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