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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1/06
- 違規日期
- 2020/12/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於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海萍路12號(管制編號:H4801352),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含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6236-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12月15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現場污染源熱轉印機(E111)運作中,經查後端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101)未開啟,且後端馬達亦未運作。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村海萍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村海萍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