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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05
- 處分日期
- 2021/05/07
- 違規日期
- 2021/02/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承攬之天外天劇場拆除工程(工程地址:本市東區復興路四段140號)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之事業,本局於110年1月19日派員稽查時,已向臺端說明應向本局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本局核准後,始得進行拆除作業,惟本局110年2月26日再次派員稽查,現場已拆除並以挖土機2台及灑水車1台正在進行拆除後廢棄物之整理作業,該工程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核准前,即先行動工並完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大鵬里中清西二街九二巷三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東區復興路四段1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