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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30019
- 處分日期
- 2020/03/12
- 違規日期
- 2020/01/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國義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6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8年1月份至108年12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逾期申報108年10月份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東石鄉永平街三十二巷三十三弄六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