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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6-05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5/15
- 違規日期
- 2017/04/1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6年4月10日20時35分派員抵達臺中市**區**路**號前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攬**公司「**工程」,未經許可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械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公告修正本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五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自晚間7時至翌日上午8時,限制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整罰鍰。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大同里七鄰甲后路三段九九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公園路105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