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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10008
- 處分日期
- 2018/11/07
- 違規日期
- 2018/07/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鋁二級冶煉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522-01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R10A2425)執行該製程重油採樣檢測,檢測結果含硫量0.6%(大於0.5%),與許可證內容規定不符,係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惠來里市政路三八六號一四樓之七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保安路一段六八號B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