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1-110013
- 處分日期
- 2022/11/28
- 違規日期
- 2022/05/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1年5月31日委託佳美檢測公司至貴公司位於竹東鎮沿河街437號工廠進行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檢測稽查時,現場正從事食品油炸作業,查貴廠工廠登記資料發現,登記面積為189.71平方公尺,電力使用21.82KW,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食品製造業(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者),惟貴廠未於設置前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向本府申請並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或操作許可證,逕自操作排放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染防治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成功五街一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雞林里沿河街四三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