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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05
 
            
            
            
                
- 處分日期
 
                - 2021/01/27
 
            
            
                
- 違規日期
 
                - 2021/01/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處109年11月份(聯單編號:C139500310900044、C139500310900045、C139500310900046、C139500310900047、C139500310900048、C139500310900049)廢棄物(D-2601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D-1301廢裸銅線)未依規定於清除出廠後四日內連線確認,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一三四號及愛五路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一三四號及愛五路三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