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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9/30
- 違規日期
- 2020/07/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7月24日派員至「綠空廊道鐵路高架化騰空廊帶簡易綠美化第一期北段工程─東山路至中山路一段1巷(管制編號: B108B8Z176-1)」進行營建管理辦法稽查,發現營建工地內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違反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記10點缺失;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管理辦法8條規定,記4點缺失;裸露地表舖設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記4點缺失。缺失總計18點,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0月20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9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九九號文心樓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東山路至中山路一段1巷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