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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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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40
- 處分日期
- 2024/04/23
- 違規日期
- 2024/04/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4月18日至本市觀音區大同一路17號複查,貴事業羅○○會同本局至現場查核再利用(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氯化鐵製程,發現空污防制設備洗滌塔回收液之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回收至硫酸亞鐵製程與廢清書製程流程圖不符,認定未改善完成,前述事項皆未依核准之清理計畫書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三鄰大同一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三鄰大同一路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