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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新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41-106-06089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6/30
違規日期
2016/12/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顯新食品設立於本市大肚區磺溪里文昌二街194號,案經本局於105年12月9日14時0分派員前往本市大肚區磺溪里文昌二街194號稽查,發現貴公司作業時未妥善處理致豆渣水污染周界外溝渠,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物清理法規定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肚區文昌二街一九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肚區磺溪里文昌二街194號
統一編號
532816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