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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龍工程行

文號
20-111-05001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5/20
違規日期
2022/01/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22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30日14時15分派員至本市該址稽查時,於該址周界外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散布於空氣中,經查係工程行於該空地暫時堆放廢板模碎片,現場燃燒廢板模碎片,惟未設置適當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造成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九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三路373巷51弄16號前方空地
統一編號
2641329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