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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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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3-08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8/21
- 違規日期
- 2024/07/05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應變器材、偵測與警報設備及操作計畫書110年11月24日通過備查,惟運作人應每二年檢討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內容,重新報請備查,該公司上開計畫書前次備查完成日期至本日稽查時間已逾2年,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五二號一一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