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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13-05030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5/23
違規日期
2024/04/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4月18日上午9時35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永康區平道十二路與永安路口(平道段335、336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住宅大樓新建工程工地地下1樓C棟垃圾集中槽旁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二○○號一五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平道十二路與永安路口(平道段335、336地號)
統一編號
0515912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