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思達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4-107-080007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違規日期
- 2016/05/18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新北市政府於105年4月18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55159119號函核准貴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為伯思達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稱為伯思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在案,惟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三路二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
- 統一編號
- 2471070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