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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思達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7-08000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8/30
違規日期
2016/05/18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新北市政府於105年4月18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55159119號函核准貴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為伯思達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稱為伯思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在案,惟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三路二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五股區
統一編號
2471070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