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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8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8/01
- 違規日期
- 2023/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2年3月23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經本局112年4月10日函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提供意見,經該所112年4月11日函復清除車輛(車號:HAB-7637)已過戶至他行名,即該車輛已非屬貴公司所屬之清除車輛,且未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維持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一○五巷二弄一號五樓之六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105巷2弄1號5樓之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