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10-112-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3/12/04
- 違規日期
- 2023/10/17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於85年2月12日八五投府環一字第20641號公告「草屯鎮同德家商擴校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結論摘要,依該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所載環境監測計畫,本案應於使用期間每月一次至每季一次辦理水質監測。惟該校於112年10月17日以同德總字第1120000407號函送『「草屯鎮同德家商擴校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變更審查結論)』定稿本初稿,於該書件內容表示:「本案尚未執行監測計畫,故無近三年內之環境監測報告」,業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培英巷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