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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鑫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09001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9/23
違規日期
2024/06/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1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設施113年5月份計21日每日累積回收水量超過9.985 m3,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內容(每日最大回收水量9.985CMD)不符,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八寮灣二五之一五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八寮灣二五之一五號
統一編號
2873310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