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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文號
23-114-01000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1/09
違規日期
2024/09/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1,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處辦理「西屯區市政路延伸工程-第1標(工業區一路至安和路)(含代辦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污水下水道次幹管工程)(道路)(管制編號:B111B64011-1)」本局於113年9月10日派員至現場進行複查(前違規日期:113年7月6日及8月7日),查現場仍有缺失事項如下:1.工地周界: 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第6條)。2.車行路徑: 車行路徑粗及配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第8條)。上開缺失共計8點,現場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8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16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4日。(現場已於113年11月5日複查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九九號文心樓五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市政路延伸第一標(工業一路至安和路)
統一編號
72575166
更新時間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