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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30038
- 處分日期
- 2021/03/24
- 違規日期
- 2020/05/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查獲下列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1.廠區2樓設有濾心清洗裝置,該裝置清洗後之廢水以管線納入T02-4無機鎳系廢水收集池中處理,此一裝置及管線未列入許可登記事項內。2.廠區1樓後方設有兩座地下槽體,經查係收集電鍍製程中地面排水後以水桶及氣動泵軟管打入廢水收集管經酸鹼廢水、高濃度酸鹼廢水、無機鎳系廢水或高濃度氰系廢水中處理,顯與許可不符。3.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塔洗滌廢水係流入T05-04酸鹼廢水調整池,此流程亦未列入許可登記事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大勇街八二巷二六弄三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大勇街82巷26弄28、30、3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