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2-08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8/09
- 違規日期
- 2023/03/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4,2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12年3月20日再次接獲民眾陳情至該公司所屬營建工地(竹北市莊敬段597地號)稽查,該工地於111年8月24日取得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稽查時發現處理設施為6個10頓黑桶,有2根管子進行抽水,且未經前4個沉澱桶由第5個桶直接排出,與核准計畫內容不符。另放流口採樣懸浮固體送驗,檢測結果302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2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一路一五八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莊敬段五九七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