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臺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文號
41-108-01003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1/04
違規日期
2018/11/22
違反法條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會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核准,於仁德區中山路246號前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以懸掛方法設置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大臺南國際旅展、11/16-19、工會主辦專業指標…)違規事實明確,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三五八號五樓之二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246號前
統一編號
6976305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