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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峯企業社

文號
40-106-05000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5/11
違規日期
2017/04/2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企業社於97年核准設立登記於上述廠址從事裸銅線加工製造銅粒,經查貴企業社收受之裸銅線係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管理辦法所指之再利用管理種類編號8之廢單一金屬料(廢銅),該公告類別依規定須提送再利用者登記檢核核准後,始得從事再利用,貴社未依規定提送再利用登記檢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福源里福源一○八之六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福源里福源一○八之六一號
統一編號
4562398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