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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34
- 處分日期
- 2017/09/08
- 違規日期
- 2017/01/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土壤及水污染防治科查核貴公司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執行進度,發現貴公司提送本案場址控制計畫第一次執行進度報告(104年10月~105年4月)中,改善作業前未執行TCLP分析含鋇有害廢棄物,以判定有害物質類別,即於105年7月10日完成混拌稀釋作業,貴公司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含鋇廢棄物,即從事與土壤混合稀釋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灣興段16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