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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2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2/22
 
            
            
                
- 違規日期
 
                - 2024/01/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0,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行經本局於113年1月19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獲下列違規事項:(一) 貯留許可文件T01-01抽水站懸浮固體測值28,200mg/L(許可登載濃度:12,000mg/L),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二)貯留許可文件T01-01抽水站收集製程廢水後,部分廢水由抽水站收集池流至T01-04沉砂池(一)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前竹里光明路二六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前竹里光明路26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