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永亨畜牧場二場
- 文號
- 30-109-070010
- 處分日期
- 2020/07/15
- 違規日期
- 2020/02/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02月10日派員督察,經查現場廢水處理單元活性污泥池(活性污泥曝氣池)數量為2池,最終沉澱池(槽)數量為2池,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廢水處理單元數量(活性污泥曝氣池數量為3池,最終沉澱池數量5池)不符,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亦未辦理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七股區溪南里溪南六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七股區溪南里溪南67之1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