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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佳泡棉有限公司樹林廠

文號
34-107-12000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12/17
違規日期
2018/10/24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1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運作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列管編號:074-01)其輸送管路設施,未依規定於明顯處加標其毒性化學物質流向、中文名稱及英文名稱或縮寫。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1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俊英街八一巷六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
統一編號
803171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