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2-080037
- 處分日期
- 2023/08/29
- 違規日期
- 2023/07/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進行鳳山溪巡查,經本局於112年7年14日10時00分發現本市鳥松區大同路排溝內有大量紅色廢(污)水,經沿線追查上游發現係由一處果園內之排放管所排放,該排放管為貴商行(址設:鳥松區高碼一巷44-1號)所有,現場正排放紅色廢(污)水,人員立即採樣;經會同貴商行人員進廠稽查,貴商行係從事米血糕製作,屬食品製造業,廠區內所產生之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後即排出至廠外,水質化驗結果:懸浮固體277mg/L(標準限值為30mg/L)、生化需氧量1050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及化學需氧量1860mg/L(標準限值為100mg/L),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查貴商行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高碼三巷四四、四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高碼一巷44-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