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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110017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違規日期
- 2020/10/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2條
- 罰鍰金額
- NT$73,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貴處主辦之「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71005-1)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38點:(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積塵泥濘,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四)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之防塵網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五)上層物料輸送:輸送管道出口未設置可抑制粉塵逸散之圍籬或灑水設施,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32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10、11、1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東佳路第六公墓內工地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71005-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