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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8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8/01
- 違規日期
- 2022/05/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工廠以各類環氧樹脂、二氯甲烷、聚醚多元醇及二異氰酸甲苯為原料,並以化學合成方法,從事聚脲(PU)樹脂(塑膠泡棉)之生產,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二批第一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款及第8條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光興街九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光興街9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