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08-02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2/27
- 違規日期
- 2019/0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所屬「新竹公園再生跨域亮點計畫工程_動物園新建工程」,經稽查發現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防溢座(砂包)破損及部分未設置、物料堆置(土方)無防制設施、車行路徑鋪面不潔及實施面積未達80%、裸露地表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工地出入口防制設施(加壓清洗機)無法操作及結構體施工架外緣部分無防制設施,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36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北區中正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市立動物園附近(博愛街1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