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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9-030005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違規日期
- 2020/02/19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19日上午9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310007,廠址: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二段569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專責人員簡○○之109年2月份中壢倉庫值班紀錄,於109年2月11日查無值班紀錄、請假紀錄等情形,故貴公司毒化物專責人員未依勞動基準法所定工作時間內常駐於使用、貯存運作場所,並專職執行業務,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0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二一九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