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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05
- 處分日期
- 2024/11/15
- 違規日期
- 2023/09/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2年09月18日14時05分至現場,稽查時被陳情公司查察,該公司從事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會同該公司代表至陳情所述地號土地,於該地發現堆致有塑膠棧板及廢塑膠、太空包。2.查該公司提供之廢清申請書,該公司需將載運之事業廢棄物送往焚化爐或再利用機構,不得有貯存及轉運行為。3.該公司將載運之廢塑膠堆置於該地,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4.該公司表示堆置之廢塑膠將立即載運至再利用機構並提送相關證明至本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保庄里建興路一七四之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建興路174-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