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9-070035
- 處分日期
- 2020/07/30
- 違規日期
- 2020/05/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5月26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經本局109年7月6日函送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提供意見,該所109年7月8日函復KED-9885已過戶至其他公司名下,該車輛已非貴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顯與許可文件不符,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嘉華路二三八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嘉華路238之1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