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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1-030139
- 處分日期
- 2022/03/24
- 違規日期
- 2022/01/2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19日上午10時50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使用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8.2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11年1月22日下午5時前完成改善(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155);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25日下午1時33分派員前往複查,仍使用打樁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4.0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72分貝),均能音量超出管制標準2.0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五二巷一七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三二街80號附近(興華段246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