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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19
- 處分日期
- 2025/06/09
- 違規日期
- 2025/05/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太子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市四維市場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東區育樂段629、629-1、629-2、629-3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281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4年5月2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部份已拆除且衍生之廢棄物(含石綿瓦及其製品(C-0701))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仁安路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東區育樂段629、629-1、629-2、629-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