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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14
- 處分日期
- 2023/11/06
- 違規日期
- 2023/10/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組改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8月16日環署循字第1121092770號函附件,比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線上審查系統申請變更案(案件編號:LC20230920050),發現貴公司南崁廠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卓○○已於109年3月31日離職,貴公司南崁廠為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而未設置,何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中里南崁路一段一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中里南崁路一段一五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