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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10006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1/14
違規日期
2018/11/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承攬「107林建字第00434號」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列管事業,經稽查發現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該工程且產生廢棄物(建物已興建完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永豐里永豐路四二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1段266號B1-6
統一編號
1668308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