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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峰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文號
20-109-06005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6/22
違規日期
2020/03/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製藥/一般製造程序-其他生物品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848-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缺失說明如下:(一)離心區(E040)內有原料正進行離心生產作業中,惟其離心機上蓋開啟,未有密閉收集其產生之廢氣(許可登載收集方式為密閉收集)。(二)洗滌塔(A001)洗滌液流率小於30L/min(許可登載範圍為50-200L/min)。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四路一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工四路19號
統一編號
3305968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